“老人跌倒瞭(le),扶不扶?”曾一度成爲熱門話(huà)題,直到今天依然是拷問人性的一道選擇題。
3月2日,四川攀枝花就有一位老人抽搐倒地卻遭遇“路人繞路走”的情況,引發瞭(le)網友熱議。視頻中,一位老人仰面倒在地下通道樓梯上抽搐不停,看起來痛苦非常,盡管周圍人潮湧動,但卻無一人上前攙(chān)扶,甚至連駐足施以援手都沒有,紛選擇紛“繞路走”。
不過據媒體進一步核實,視頻内容並(bìng)非事實全部,大家擔心扶起老人會導緻病情惡化,視頻中的黑衣女子和另一市民第一時間找到10米外的一處(chù)警務崗亭,讓警察介入處(chù)理才離開。
看到此事,大家不由自主地想到前幾天河南發生的“扶老人反遭訛”的事件:老人騎電動車逆行,違規轉彎不慎摔倒,路過的兩位少年上前将老人扶起還将其送到醫院,卻被“反咬一口”,少年的家長(zhǎng)墊付瞭(le)老人5000元醫藥費。事後便有交警部門“少年無責”的事故認定書,被扶老人仍沒有一點愧疚之意,揚言“良心過得去”。
老人說:“孩子是好孩子……但跟他沒關系,他就不會領我到醫院看”,稱(chēng)自己是被兩名少年吓到瞭(le)後才摔倒,這讓兩名少年感到很委屈。
經由媒體多日介入,3月1日,老人的女兒退回瞭(le)墊付的醫藥費,同時替母親向少年家長(zhǎng)表示對不起。
盡管兩件事都有一個(gè)比較暖心的結局,但網友們心态的變(biàn)化仍給公衆留下很多思考。
有網友感歎路人冷漠旁觀,表示要相信大多數老人及家屬都是懂得感恩的,再加上有這麽多的圍觀群衆,扶老人其實並(bìng)沒有那麽“可怕”;有網友覺得客觀上不能扶,但應叫救護車或報(bào)警;
但也有相當一部分網友表示“理解”,稱(chēng)誰都不是鐵石心腸(cháng),但是真的不敢啊!
部分微博評論截圖
路遇老人需要幫(bāng)助時,很多人内心是糾結的,一邊擔心老人的狀況,但又不敢去扶。不得不說,類似事件的屢屢發生給社會風氣帶來瞭(le)十分惡劣的影響,讓人們的善良在現實面前變得“猶豫不決”。
面對“扶不扶”“幫(bāng)不幫(bāng)”的選擇,不要隻關注這樣讓人有些“心寒”的事件。2020年12月,上海一位63歲老伯暈倒,15歲少年盛曉涵果斷(duàn)對其進行胸外按壓6分鍾,最終使老伯轉危爲安。
當被問到施救前有沒有擔心過這是“碰瓷”的時候,這位05後有條不紊地回答:“如果看見有人倒在路邊,大家第一反應是擔心被訛,這個社會就輸瞭(le)。確(què)實有很多人擔心這可能被‘碰瓷’,但其實根本不用怕,因爲‘碰瓷’在法律層面是站不住腳的。”他最崇拜的偶像——雷鋒曾寫道:“如果傻子能夠幫到别人,那我甯願做個傻子”。“我現在也是個能夠幫到别人的傻子瞭(le),我覺得很開心。”盛曉涵說。
盛曉(xiǎo)涵與(yǔ)王老伯的合影
《民法典》中明確瞭(le)侵權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責任,同時也明確瞭(le)見義勇爲者依法不承擔民事責任,有助於(yú)杜絕“讓做好事的人寒瞭(le)心”的現象,也有益於(yú)社會形成更加良好的風尚。希望人與人之間的友愛與信任能讓社會變得更加溫暖,同時也希望政策的推出、法律的制定能爲見義勇爲保駕護航!
法條鏈接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适當補(bǔ)償(cháng)。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bǔ)償(cháng)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适當補(bǔ)償(cháng)。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 因自願實施緊(jǐn)急救助行爲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dān)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