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陝西太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太保局”)官方公衆号“太白山自然保護區”發布一則推文稱,日前,太保局領導帶隊前往太白縣檢察院就“猛蛇過江”非法穿越太白山並(bìng)進行抖音宣傳事件進行瞭(le)第二次座談,雙方就如何懲處“鳌太”非法穿越問題進行深入讨論。
涉事博主“猛蛇過江”因在戶外兩度發現遇難者引發網友關注。除瞭(le)秦嶺鳌太線這次,今年10月,他在山西太原崛圍山天坑一帶(dài)尋找挂壁古樓遺迹時,又意外發現一名遇難者。
12月4日,潮新聞記者聯系到瞭(le)博主“猛蛇過江”,他表示,自己已看到上述推文,“挺震驚的”。“當時我騎車去太白山苗圃玩,看到當地警方發布的一份人口失蹤協查通報(bào),我覺得我有義務配合警方,後來在山上發現瞭(le)遇難者,便理所應當報(bào)瞭(le)警。”
“猛蛇過江”也向記者表示,如果自己的行爲確(què)實被定性爲“非法穿越”,自己願意配合調查並(bìng)接受處罰,“此外我還會專門出一期視頻來講述鳌太線穿越的違法行爲,警示其他的戶外愛好者,讓鳌太線的悲劇不再重演。”
目前,該博主個人主頁寫道:“我已經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cuò)誤,接受太白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的行政處(chù)罰,希望大家引以爲戒!”
“猛蛇過江”表示,“以後開展戶外活動(dòng)的時候,我肯定要多關注當(dāng)地的政策法規,将避免造成這類情況。”
12月4日下午,潮新聞記者就此事聯系到太保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該事件仍在進一步處理中。同日,太白縣檢察院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潮新聞記者稱,該事件尚未定性,“保護區管理局有權依據相應法律條例作出處罰,我們隻是提供指導工作,至於(yú)當事人是否涉嫌違法,我們這裏並(bìng)不掌握。”
就穿越鳌太線會被罰款一事,太保局工作人員表示,鳌太線罰款已執行很多年,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區保護條例》第三十四條,未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或者在自然保護區内不服從管理機構管理的,可處(chù)以100-5000元罰款,“我們實際執行的是非法進入核心區罰3000-5000元。從2020年至今至少已經處(chù)罰瞭(le)30多人瞭(le),這些罰金我們都上繳國庫瞭(le)。”
2018年,陝西省眉縣和太白縣發布聯合公告,全面禁止所謂穿越秦嶺鳌山與太白山之間主山脈線路“鳌太線”的相關行爲。公告稱(chēng),今後将依法處(chù)理非法進行“鳌太穿越”的相關人員,因此類活動造成環境破壞嚴重者還将被追究刑事責任。
2020年9月,太保局重申“鳌太穿越”全面禁止、違者重罰。今年2月,太保局還通報(bào)瞭(le)一起非法穿越鳌太線的事件,高某、王某、郭某在穿越過程中遭遇暴風雪求救,獲救後三人一共被罰款1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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