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楊妞花提前兩天從(cóng)河北出發去貴州,她又一次有機會,直視那張改變(biàn)她一生的臉。
楊妞花是被餘華英拐賣的兒(ér)童中的一名,也是最特殊的一名。是她,親手将餘華英送上瞭(le)被告席。
01
楊妞花當然期待判決結果,但對她來說,結果已經不是那麽重要:“2023年一審建議量刑是死刑的時候,我已經很痛快瞭。哪怕餘華英最後沒有被判死刑,那時候大家都在指責她,都知道她是壞人,就覺得已經行瞭。”
但楊妞花對(duì)餘華英案的跟進沒有就此停止,因爲“這已經不是我一個人的事瞭(le)”:“已經把你推到這兒的時候,你想停下來都不能停瞭(le)。”
這不是她一個(gè)人的事,卻是她一輩(bèi)子最重要的事。
楊妞花被拐是在1995年,她5歲時。鄰居餘華英以“買織毛衣的簽子”爲誘惑,牽著(zhe)她出門。楊妞花被帶上汽車(chē)、又帶上火車(chē)。她沒有得到毛衣簽子,家在身後,越來越遠。
“在火車上,我做瞭(le)一個夢,夢到我媽媽在山上喊我,她帶著(zhe)一堆人喊著(zhe)‘妞花’‘妞花’,後邊還有人喊‘妞妞’。”說到這裏,楊妞花聲音哽咽。她從這個夢裏聽到媽媽叫自己的名字,很多年裏,她牢牢地記住自己叫楊妞花。
在河北省邯鄲市叢台區姚寨鄉姚寨村,人販子餘華英拎著(zhe)瘦小的楊妞花,像兜售一個物件。一直到1996年1月27日,在中間人反複強調楊妞花是“父母不要的”之後,一名王姓老太太以2500元的價格買下瞭(le)她。妞花從此有瞭(le)“奶奶”,有瞭(le)新的名字“李素燕”,“李”是“奶奶”聾啞的兒子的姓。
做“李素燕”,有過(guò)好的時候;更多時候,挨打和吃飯(fàn)一樣平常。每一棍、每一拳落在身上,楊妞花都在疑惑,爸爸媽媽怎麽還不來接我?她明明記得爸爸看她的眼神。
“我不知道爸爸是幾點回來的,我當時已經睡瞭(le),他就坐在床邊上搖醒我,把荷葉剝(bō)開,拿雞腿一點一點往我嘴裏喂。”爸爸的眼神、動作讓楊妞花記到現在。有那樣的眼神,她堅信,爸爸不會把自己扔掉。
02
但爸爸始終沒有來。
因爲“奶奶”怕她讀(dú)書多瞭(le)一去不回,13歲時,楊妞花被迫辍學打工。2009年,“奶奶”去世的次年,她和相親認識的男朋友結婚。
“我從小到大做什麽事情都特别謹慎,就是希望有一天找到父母瞭(le),我不是那麽差。要不然你在這樣的家庭環境裏面,你要是變(biàn)壞瞭(le),大家一定會說這孩子沒娘教育,她不正經。”每一步,楊妞花走得小心翼翼。
厚道的婆家和平靜的婚姻生活讓楊妞花感到瞭(le)安全,第二個孩子出生前,她試探著(zhe)和家人說起自己的身世,也在婆婆的鼓勵下,開始尋親。
那是2012年,楊妞花在尋親網站上登記、去公安部門採(cǎi)血。她記得家附近的小木橋、火車道、小賣部,記得爸爸的名字,“外婆”在方言裏的叫法,但這些,不足以指向一個明確(què)的地點。
加速鍵在2021年4月按下,楊妞花學會瞭(le)使用社交平台。尋親視頻發(fā)出後大約半個月,被堂妹看到。楊妞花找到瞭(le)自己的姐姐桑英。
“我做過很多次幻想,我丢瞭(le)之後,爸爸媽媽可能感情發生問題瞭(le)、離婚瞭(le),有瞭(le)各自的家庭,所以沒有找我。還有一種可能是他們生瞭(le)一個男孩,兒女雙全,就沒有拼盡全力找我。也可能我確(què)實是被賣掉的,這些我全部都想過。”楊妞花唯一沒有想過、沒有做好準備的可能,是爸爸媽媽因爲失去她,去世瞭(le)。
03
被拐,從來不是她一個人的事。在楊妞花望眼欲穿的方向,39歲的爸爸楊新民郁郁而終,32歲的媽媽熊棉衣也帶著破碎的心去瞭。姐姐桑英在11歲那年成爲瞭孤兒,與妞花有著相似的命運,13歲的時候,她也開始瞭外出打工的生活。
楊妞花和姐姐相擁回到瞭(le)她們出生的貴州省織金縣官寨鄉,記憶裏的路、水、屋,一點點印證。爸媽的眉眼有沒有變(biàn),楊妞花已經沒有機會得知。她在墳頭看天一點點黑下來,又一點點變(biàn)亮,臉上的淚沒有幹過。天亮時,楊妞花站起來,她必須讓人販子付出代價。
那種感覺,楊妞花形容是“一口氣死活咽不下去,躺著(zhe)也不行,坐著(zhe)也不行”。她想過人販(fàn)子如今也有六十多歲、可能也過得不好;她想過父母隻會希望她過安穩的生活,不想她辛苦奔波。但隻要想到她的媽媽32歲就躺在地裏,她就覺得,不應該放過餘華英。
“很多人就問,爲什麽被拐兒(ér)童這麽多,餘華英一下就拐瞭(le)十幾個,隻有你一個人站出來找她?我說因爲我父母沒瞭(le),就這個原因。”楊妞花多希望,自己也是一個不想找人販子的孩子。
找人販子,與其說是“能不能”,不如說是“想不想”。當(dāng)年給餘華英介紹買家的王姓老頭,幾十年來一直與楊妞花同村居住,甚至不時以功臣自居,“如果不是我給你找瞭(le)好人家,你已經凍死瞭(le)”。
從(cóng)2021年到2022年,楊妞花反複找這個中間人,“軟硬都說,你都90多歲瞭(le),就算抓瞭(le)你,可能也不會被判刑,你爲什麽要把這些事帶到棺材裏面去?”
中間人終於同意作證。接下來是立案,拿著(zhe)人販子的名字,楊妞花用瞭(le)一年多時間,一趟趟在河北和貴州之間往返,到2022年,她成功瞭(le)。
04
2022年6月,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立案,24天後,餘華英歸案。2023年9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餘華英死刑;2024年1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因原判遺漏餘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該案發回重審
又一次走進貴(guì)陽中院,對(duì)楊妞花來說,今天沒有什麽特别,今天要做好今天的事。
“去立案的時候,我就去查清需要什麽樣的材料、什麽樣的證據才能立案。到警察局,我就一直在講有利於(yú)我的道理。抓到人販(fàn)子之後,我又趕緊去查怎麽樣能夠讓她判得更重。我知道證據是最關鍵的,所以配合公安取證,店可以不開,我哪都能去。”沒有人懷疑楊妞花的決心。
這不是她一個人的事。因爲許多人還在路上,楊妞花知道,她代表的,不隻是自己。尋親家長(zhǎng)的求助,隻要能幫(bāng),她一定幫(bāng)。
小說一樣跌宕的人生,楊妞花已經過瞭(le)一遍。這段路很長,哪裏是終點,她也不確(què)定。
但楊妞花知道起點是哪裏。溯漫長(zhǎng)的時光去1995年,爸爸目光溫柔,媽媽笑聲爽朗。那是人生最初的愛(ài),相隔近三十年,愛(ài)的回響,震耳欲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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