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發意外!
“堅(jiān)持住……一定堅(jiān)持住啊!”
一名中年男子趴伏在地上,悲痛的哭泣。他呼喚的對象是一個小男孩,趴在一輛倒伏的自行車(chē)旁,頭面染血,倒地不起。兩人周圍,還聚集著(zhe)一群服裝統一的“騎行團”人士,其中一個大漢正揪著(zhe)另一名男子要他“下跪道歉”……
據騰訊新聞報道,這滿地狼藉的一幕,發生在河北保定郊外的一條公路上。據悉,8月11日早晨,一個“騎行團”在該公路上騎車訓練,時速高達37km/h左右。在行進過程中,隊伍裏的一個小男孩突然摔過道路中線,被迎面駛來、躲閃不及的汽車直接碾過,頓時血流如注、無法動彈。汽車司機在事發第一時間下車查看情況,又被騎行隊伍中的一人揪住怒罵,還被推搡著(zhe)要求“下跪道歉”。一片混亂中,雖然現場人員及時撥打瞭(le)120急救電話,但最終孩子還是不治身亡。
2.早有預警?
意外發生後,相關視頻很快流傳到瞭(le)網上,不出意外引起瞭(le)激烈的讨論;而随著(zhe)事故關注度的持續攀升,各方當事人的信息也很快被扒瞭(le)出來:據相關人士透露,事件中遭遇意外的男孩才11歲,其父親是一個騎行圈的小“網紅”,經常在某短視頻平台發布帶娃騎車的視頻。此前有人在他的動态下發表過批評性評論,認爲他帶小孩子上公路高速騎行還占用機動車道的做法不合适,讓孩子緊跟前車“蹭風”更是不安全,卻被他回怼:
“這種事還輪不到你管,老弟”。這番言論一經披露,網友紛(fēn)紛(fēn)怒上心頭,批判這名男子不是個稱(chēng)職的父親。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chē)、三輪車(chē)必須年滿12周歲。
而本事件中的父親不僅讓未達年齡的孩子跟團騎車(chē),還公然違反其他交規,真是置孩子的生命安全於(yú)不顧!
同時,當事司機行車記錄儀拍攝的畫面也被發布到瞭(le)網上。視頻顯示,事故發生時,涉事車輛的車速在52km/h左右,結合周圍環境中的大量綠化植被和空曠田野,事發地點應該屬於郊外的公路,那麽車速52km/h也並(bìng)不算超速行駛。此外,錄像中還清晰地顯示,男孩和父親所屬的團隊並(bìng)未在非機動車道内騎行,而是跑到瞭(le)對向機動車道上。這樣一看,汽車司機更像是遭遇瞭(le)“飛來橫禍”。
不過,更多的知情者又發布瞭(le)許多大家未曾知曉的内情:有當地騎行愛(ài)好者說明,事故發生的道路其實“還沒建成,不走汽車”“我們平時都去那裏騎車”;相關道路工程招标公司也承認,該工程已建完但是還沒有驗收,車輛能否通行“說不好”;縣交通運輸局工作人員也稱工程未移交,不瞭(le)解事發路段情況……網絡上衆說紛纭,誰也無法下一個定論。
目前,當地交警部門已經介入調查此事件,具體的責任歸屬還有待進一步的官方確(què)認。然而,無論是從(cóng)法律的角度還是道德的角度來看,每個人都應爲自己的行爲負責,尤其是在涉及生命安全的情況下。
3.愛(ài)好與守法不應有沖(chōng)突!
男孩跟團騎車卻不幸被碾身亡,這沉重的一幕壓得人心頭酸澀又惋惜。痛心之餘我們也應該注意到,本次事件著(zhe)實暴露瞭(le)相關領域的不少問題:
近年來,随著(zhe)人們生活愛好的豐富與廣泛發展,社會上組成瞭(le)不少所謂“騎行團”、“暴走團”,很多“團員”也不斷将父母、孩子和其他身邊人拉入自己的興趣圈,各大短視頻平台上更不乏激情火熱的宣傳視頻。然而,在宣揚鍛煉身體、健康生活口号的同時,這些團體與一些負面新聞也挂上瞭(le)鈎——“滕州某些暴走團無視交規,占用機動車道!”“‘暴騎團’屢次違反交通法律法規 騎行團體該如何管理和引導?”……随著(zhe)此類報道越來越多,我們是否也應該反思:興趣愛好與遵紀守法,難道是沖突的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法是指導人們社會生活的根本鐵律,一切行爲舉止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進行。那麽不妨思考一下:那些屢屢在紅線邊緣打擦邊球還發布視頻的人,是出於(yú)對生活的熱愛,還是嘩衆取寵、搞“噱頭”博流量呢?恐怕真相就不言而明瞭(le)。
每一份熱愛(ài)都要守紀,每一次行動(dòng)都要遵規。安全合法的娛樂方式,才是人人喜聞樂見的健康愛(ài)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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