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須戶(hù)口簿不代表婚登門檻降低,結婚登記(jì)不再需要戶(hù)口簿。
8月13日,民政部公布《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相比原條例,修訂草案在登記程序上作瞭(le)較大修改,其中兩個“取消”備受關注:取消辦理結婚登記所需出示的戶口簿;取消對婚姻登記地域管轄的規定。這意味著(zhe)内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隻需出示居民身份證以及本人無配偶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且不會再受地域限制。離婚冷靜期寫入婚姻登記條例。
戶口簿退出婚登環節,由身份證“全權代表”,首先回應瞭年輕人的關切。不少年輕人與父母婚戀觀存在分歧,對結婚必須找父母要戶口本一事表示費解。社交平台上,“戶口簿違背婚姻自由”的讨論沖上熱搜;影視劇裏,年輕人迫於無奈偷戶口本結婚的橋段層出不窮,彈幕裏的相關吐槽也是“聲淚俱下”。去年7月,就有網友在民政部網站留言,認爲婚登出示戶口本並(bìng)不合理。婚姻登記是否需要取得父母同意,答案是多元的;即便不需要回家找戶口本,崇尚效率的年輕人也盼著(zhe)婚登一刻手裏不必攥著(zhe)一堆證件。新版草案在結婚登記環節删掉出示戶口本的要求,既保障瞭婚姻自由的原則,也給年輕人帶來瞭實實在在的便利。
簡化登記的程序,還體現在地域限制的進一步修正上。近年來異地婚登堵點逐步消除,北京等21個省(區、市)已實施内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也就是說,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當事人,也可在居住證發放地,或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登。讓數據爲愛(ài)“跑腿”,節省瞭(le)新人奔波的時間,赢得瞭(le)網友的一緻稱贊。新版草案順應這一變化趨勢,直接提出取消對婚登地域管轄的規定,從“人找婚登處”,變成瞭(le)“婚登處找人”,體現瞭(le)服務的機動靈活。既然婚登可以全國通辦,如果還要新人回到老家去拿戶口簿,顯然也不合時宜。從這個角度說,新草案中對戶口簿出示和地域限制的雙重取消可謂相輔相成,都是在弱化行政管理的比例,強化服務意識的提升。
不過,也有網友對戶口本的“隐退”提出疑問。有人擔憂,身份證上沒寫是否已婚,萬一被“重婚”瞭(le)怎麽辦;有人擔心:“一張不需要門檻領的證,能是什麽好證?”身份證的效力確(què)實不如戶口簿,不能全面反映當事人的個人身份、親屬關系、法定住址等基本信息。針對網友的疑慮,民政部門應該給出明確(què)回應:戶口簿在婚登中“缺席”瞭(le),戶口簿上的信息是否會在審核環節中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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