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網友發視頻稱,山東青島地鐵3号線上,疑因座位起争執,一名年輕人被老人毆打,導緻口鼻出血。當晚,青島市公安局地鐵分局通報(bào)稱,針對網傳“一小夥在地鐵車(chē)廂内遭老人毆打”視頻,公安機關迅速開展工作,現已查找到雙方當事人,調取相關證據,依法調查處理。
針對網友讨論熱烈的“年輕人有沒有權利拒絕讓座”,“被打時還手算不算正當防衛”等問題,北京市中聞(長(zhǎng)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年輕人有權拒絕讓座,在遭受攻擊時,可以採(cǎi)取适度的防衛措施,例如擋開攻擊,制止對方繼續施暴,但要避免過度反擊。
小夥(huǒ)地鐵上遭老人毆打?警方已介入調(diào)查
現場視頻資料顯示,一名年輕的灰衣男子背靠手扶欄杆站立,一名身著(zhe)白色背心、頭戴淺黃色帽子的老人貼近並(bìng)将灰衣男子推倒在地鐵座椅上。随後,老人騎在灰衣男子身上,用手擊打灰衣男子面部,灰衣男子一手抓住老人背心,一手護住自己的面部,並(bìng)呼喊“我錯瞭,爺爺,給你賠一個”。
據後浪視頻,目擊者劉女士稱(chēng),是年輕人先坐到瞭(le)座位,老人要求其讓座,兩人因此發生争執,年輕人一直沒有還手,老人追上去打。但這一說法未得到官方證實。
青島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封面新聞記者,事件已經移交給公安,公安機關迅速開展調查工作,(地鐵)公司也會積極配合處置,具體情況需要等待公安發布信息。如果乘客在乘車(chē)過程中發現此類行爲,可以告訴車(chē)站工作人員或撥(bō)打服務熱線,由地鐵方聯系相關工作人員上車(chē)進行處理,或協同公安處理。
青島市公安局接警台工作人員回應封面新聞記者稱(chēng),接到報(bào)警電話後已聯系相關部門出警處理,目前仍在調查中。
當地警方發布的情況通報(bào)8月7日晚間,青島市公安局地鐵分局通報(bào)稱,針對網傳“一小夥在地鐵車(chē)廂内遭老人毆打”視頻,公安機關迅速開展工作,現已查找到雙方當事人,調取相關證據,依法調查處理。
律師解讀(dú):老人毆打他人,應被處(chù)罰
北京市中聞(長(zhǎng)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表示,從視頻資料來看,老人因争執毆打年輕人,導緻年輕人受傷(口鼻出血),此行爲符合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關於(yú)毆打他人的規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老人進行處罰。
對於(yú)年輕人因爲未讓座而與老人發生争執的行爲,劉凱表示,這種行爲本身不構成違法或犯罪,但在公共場所不文明行爲可能受到社會道德的譴責。讓座是一種社會道德和禮儀,但不是法律義務。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並(bìng)沒有強制規定要求乘客必須給老年人、孕婦、殘疾人等讓座。
在這起事件中,如果年輕人在遭受老人的毆打時採(cǎi)取防衛措施,其行爲可以被認定爲正當防衛。但防衛的程度應當與老人的侵害行爲相适應。年輕人可以採(cǎi)取阻止老人繼續毆打的措施,如推開老人、反擊以制止進一步傷害等。如果年輕人過度反擊,導緻老人嚴重受傷甚至死亡,可能被認定爲防衛過當,需要承擔(dān)相應的法律責任。
劉凱律師提示,在遭遇暴力要求讓座時,不還手並不是唯一的應對方法。乘客可以通過報警、尋求幫助、記錄證據等多種方式保護自己,如果無法避免與對方進行身體接觸,盡量保護自己的頭部和面部,避免受到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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