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lín)頭各自飛(fēi)”。
今年44歲的聶婧深有感觸(chù),她覺得這句話是很對(duì)的。
曾經的她,身體健康、年輕漂亮、能歌善舞,而且還(hái)是湖南一所大學的老師,而丈夫趙偉隻有高中學曆、長(zhǎng)相一般,經濟條件一般。
當(dāng)初她們結婚的時候,所有人都說他配不上她,都說她是下嫁瞭(le)。
可是現在,自己患瞭(le)癌症晚期,化療掉光瞭(le)頭發,容顔不再,丈夫的态度就來瞭(le)個180度的大轉變(biàn),不僅舍不得花錢給她治病,反而不顧及十幾年的夫妻情分,非要和她離婚。
然而,趙偉卻否認瞭(le)妻子的說法,他說自己不是忘恩負義的人,他對妻子盡心盡力、問心無愧,是妻子太作瞭(le)、控制欲太強才導(dǎo)緻瞭(le)他想要逃離。
那麽夫妻倆(liǎ)說的誰是對(duì)的呢?事情到底是如何呢?
#01
聶婧是湖南長沙人,當初才26歲的聶婧和丈夫剛結婚的時候,日子過得很是甜蜜,夫妻倆恩愛(ài)幸福,不久還有瞭(le)可愛(ài)的女兒。
女兒乖巧可愛(ài),老婆漂亮賢惠,趙偉覺得這樣的人生足夠圓滿瞭(le)。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在女兒8歲那一年,聶婧患瞭(le)一場癌症,是乳腺癌早期,還好發現得早、治療及時,丈夫忙前忙後陪著(zhe)看病。
沒多久,聶婧身體就恢複瞭(le),夫妻倆又繼續開心幸福地生活下去,他們以爲癌症已經徹(chè)底好瞭(le)。
可是沒想到七年後,已經44歲的聶婧癌症複發瞭(le),並(bìng)且病情兇猛,已經到瞭(le)乳腺癌晚期瞭(le),時日不多瞭(le)。
聶婧吓得哭起來:“我還這麽年輕漂亮啊,我不想死,我想活下去。”
雖然聶婧以前曾經說過:“如果我以後得瞭(le)不治之症,我絕不拖累家人,我自行瞭(le)斷(duàn)”之類的話,但那也隻是說說而已。
年輕的時候以爲癌症離自己很遠,真正到瞭(le)得絕症的時候,才發(fā)現死亡那麽可怕,根本不想死,強烈的求生欲促使她決定不惜一切代價都要治好這個病。
世界這麽(me)精彩,她想要好好活著(zhe),享受一下人生。
#02
自從(cóng)癌症晚期後,聶婧就特别擔心丈夫抛棄自己,以前年輕漂亮,她不擔心,現在年老色衰、容顔不再,還患瞭(le)絕症。
對於(yú)丈夫來說,就是一種拖累。既要花錢給她治病,還要爲她端屎端尿照顧她,所以她很擔心丈夫提離婚,她變(biàn)得非常敏感多疑和脆弱,很沒有安全感。
爲瞭(le)防止丈夫變(biàn)心離婚,她時刻跟蹤丈夫,甚至在他的電動車上都安裝瞭(le)三套GPS定位系統,不管丈夫去到哪裏,她都知道。
有時候還(hái)會從(cóng)天而降,冷不丁出現在丈夫面前,這讓丈夫覺得很不舒服,感覺時刻生活在妻子的監視之下。
妻子管得越緊,他越是想要逃離。他開始玩失蹤,甚至不接妻子的電(diàn)話(huà)。
聶婧想要賣掉房子治病,他們現在住的這套湖南常德的房子價值百萬,是他們夫妻倆一起買的,可是當(dāng)時因爲種種原因,隻寫瞭(le)丈夫一個人的名字。
所以她要找到丈夫配合賣房,但是丈夫現在已經不接她的電(diàn)話,他甯願在外面租瞭(le)個房子自己住,也不願意回家跟妻子面對面。
聯系不到丈夫的聶婧,開始瘋狂地尋找他,她帶著(zhe)親戚朋友去瞭(le)丈夫的單位五十多次。
以緻於(yú)現在丈夫的領導看到她就頭疼,直接說她丈夫已經請瞭(le)一個月的病假,不在單位。
聶婧又帶著(zhe)家人找到瞭(le)丈夫的姐姐家,沒想到大姑姐也閉門不見,不開門,聶婧哭訴丈夫虐待自己,導緻自己在這個家不受待見。
大姑姐怒斥她胡說八道,說她隻顧著(zhe)自己活命,想把賣房錢全部拿去治病,不給女兒(ér)留。
#03
好不容易在一處(chù)簡陋的出租屋見到趙偉瞭(le),此時的他精神狀态很差,他坦言因爲妻子的事,自己得瞭(le)抑郁症。
聶婧說,自己得病,丈夫不管不問,無情無義。而丈夫反駁(bó)道:不是不管,而是因爲妻子太強勢瞭(le),性格太偏執辣,迫不得已才想要提出離婚。
爲瞭(le)能順利離婚,丈夫答應賣房子,賣房款一人一半,她的一半可以自己支配,自己的一半用於(yú)和女兒一起生活。
但是聶婧不答應隻得一半,她說自己現在自己得瞭(le)癌症需要用錢的地方太多瞭(le),一半不夠治病。賣房的錢必須全部給(gěi)她治病。
趙偉又退一步說:“那這樣吧。你拿60%,我和女兒拿40%,用於女兒的生活和上學。”但是聶婧還是不肯,她還是希望能夠全部給她。
她要100%,並(bìng)且還有四個要求必須答應她。趙偉覺得這四個要求太苛刻瞭(le),他無法做到。是哪四個要求呢?
第一:房和車(chē)都必須賣瞭(le)給她治病,錢全部給她,如果不夠,趙偉必須去借。
第二:必須24小時開(kāi)機(jī),随叫随到,能随時聯系上。
第三:如果她去外地治病,需要趙偉必須請(qǐng)假去照顧(gù)她。
第四:因爲自己生病無法照顧女兒(ér),女兒(ér)的生活和學習都由丈夫負(fù)責。
對於(yú)這四點要求,趙偉一個都不想答應,如果非要答應,他希望簽瞭(le)字能馬上離婚,他已經一刻都不想跟妻子待在一塊兒瞭(le)。
可是妻子不肯離婚,理由是:孩子馬上要中考瞭(le),她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她不能影響女兒的考試,她要把所有的錢财用於(yú)治療,
爲瞭(le)女兒,她要好好活著(zhe),她不能讓女兒沒有媽媽。
趙偉說:你口口聲聲說爲瞭(le)女兒,可是賣房的錢你全部拿來治病,一分都不給女兒留,我身體也不好,我們的生活費、孩子的學費怎麽辦(bàn)?
但是聶婧仍然堅持要把所有錢用於(yú)治療,她說:治好瞭(le)才有希望,錢沒有瞭(le)可以再掙,孩子還年輕,以後掙錢的機會有的是。
然而生命沒有瞭(le),就無法挽回瞭(le),不上學不會死,但是生命有危險卻不去救治,就會失去寶(bǎo)貴的生命。
趙偉對(duì)此並(bìng)不認同,最後夫妻倆決定走法律途徑。
#04
有網友說:對(duì)趙偉來說,聶婧的癌症晚期算是解脫瞭(le),因爲聶婧太可怕瞭(le),她如果不是生病瞭(le),估計最後生病的是趙偉,聶婧身在福中不知福,一步好棋打得稀爛不說,自己還搞成這個樣子,這是精緻的利己主義,極度的自私自利。
也有的說:想活著(zhe)是人之常情,年紀輕輕的得瞭(le)這病,心裏是恐懼的。
但說實話,複發瞭(le)還晚期治療是沒用的。而且像聶婧這種性格,病情惡化得會更快,太過咄咄逼人,男人變(biàn)賣家産,把60萬給對方也算有情有義,隻是這時候離婚,有點不近人情。
同情聶婧的,則是因爲癌症除瞭(le)身體上的極端痛苦、化療痛苦、還有心理的痛苦,丈夫已經表現出厭倦瞭(le),這個(gè)時候,肯定不能指望丈夫無微不至、不離不棄地關懷瞭(le)。
也不能一味地指責聶婧貪生怕死,誰都想活著(zhe),孩子上學很重要,但是相比孩子的補課費,生命確實更重要一些,錢沒瞭(le)可以再掙,命沒有瞭(le)就永遠沒有瞭(le),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寫在最後:
感情就像手上的沙子,抓得越緊(jǐn),漏得越多。
管得越嚴,對方就越想逃離。不過從(cóng)雙方的态度來看,這段婚姻也沒必要勉強瞭(le)。
男方在外面租瞭(le)兩年房子都不願意回家面對生病的妻子,說明他内心對妻子已經反感瞭(le)。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樣恩愛(ài)如初瞭(le),這樣的名存實亡的婚姻還是結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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