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京報》報道,食品類液體和化工液體運輸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車運輸行業裏公開的秘密。國内許多普貨罐車運輸的液體並不固定,既承接糖漿、大豆油等可食用液體,也運送煤制油等化工類液體。爲瞭節省開支,不少罐車在換貨運輸過程中不清洗罐體,有些食用油廠家也沒有嚴格把關,不按規定去檢查罐内是否潔淨,造成食用油被殘留的化工液體污染。
“民以食爲天”,無論是外出就餐還是居家做飯,食用油都是食物烹饪過程中的必需品。目前,關於食用油與化工油混裝後會有哪些危害共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爲食用油與化工油混裝後的殘留會對人體産生危害,另一種觀點認爲具體的風險仍然取決於暴露時間和劑量。
上述《新京報》報道中,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副教授朱毅表示,煤制油主要就是碳氫化合物,其中含有的不飽和烴、芳香族烴、硫化物等成分對人體有健康風險,長期食用可能導緻中毒,“吃得越多則毒性越大,苯或氨基苯成分較多時,還可能影響造血功能。”
朱毅認爲,如果運輸食用油的罐車還去運輸其他化工液體,其風險更是難以預料,“如果都不知道這個油裏面有什麽樣的污染物,更是防不勝防,如果毒性大的化工液體殘(cán)留在裏面,直接接觸或者吸入都可能對人體産(chǎn)生危害,比如說有機溶劑、酸、堿、重金屬等等,有可能對呼吸系統、消化系統都會造成損傷。”
上海市食品安全研究會專家組成員劉少偉在接受央視採(cǎi)訪時表示,煤制油屬於(yú)化工産品,含有重金屬和苯等化工原料,“裝化工原料再裝食用油不可避免會有殘留”,長期攝入含有這些化工殘留的食用油,可能導緻人體中毒,出現惡心、嘔吐、腹瀉等症狀,甚至對肝髒、腎髒等器官造成不可逆的損害,但消費者很難分辨出來。
微博科普大V莊時利和在微博上發文表示,歐洲也曾經在食品中發現礦物油成分。(礦物油包括輕質、重質燃料油,潤滑油,冷卻油等礦物性碳氫化合物。)根據歐洲食品安全局的信息,礦物油(MOH)中的碳氫化合物包括兩大類,分别是MOSH(礦物油飽(bǎo)和烴)和MOAH( 礦物油芳香烴),這些成分可能來自於(yú)環境污染、食品生産過程中機械潤滑劑、脫模劑、或者食品外包裝等。在2019年一些歐洲國家的部分嬰幼兒配方奶粉中檢測出MOAH,歐洲食物安全局認爲可能存在健康危害。
不過歐洲食物安全局認爲就目前的暴露水平而言,MOSH不會對公衆健康構成風險,但是需要研究MOSH可能産(chǎn)生的長期影響。而MOAH中則有一些有基因毒性物質,可能緻癌。目前歐洲國家一般禁止礦物油用於(yú)食品接觸的紙張和油墨,而最嚴格的法國從2022年開始規定礦物油禁止用於(yú)格雷包裝和公衆印刷品。
莊時利和認爲,具體的風(fēng)險仍然取決於(yú)暴露時間和劑量。目前缺乏油罐混用、裝完礦物油又裝食用油的健康風(fēng)險研究。
實際上,我國2014年實施的《GB/T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規範(fàn)》中提到,運輸散裝食用植物油應使用專用車(chē)輛,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車(chē)或容器運輸;裝入油脂之前,應認真檢查運輸容器是否爲專用容器以及容器是否清潔、幹燥。
但作爲推薦性的國家标準,該《運輸規範》對於(yú)企業約束有限,才出現瞭(le)食用油與化工油混裝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不止是運輸環節,食用油從(cóng)生産(chǎn)到抵達消費者手中的多個環節都有可能導緻食用油出現問題。此前,食用油曾多次被曝出抽檢不合格。
2021年11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通告指出,4批次油存在酸價、乙基麥芽酚、過氧化值、脫氫乙酸超标的問題;2022年11月1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公布瞭(le)11批次食品檢驗不合格的情況,其中包含1批次花生油黃曲黴素B1含量超标和1批次酸價值超标的自榨花生油;2023年5月9日,内蒙古市場監管發布通告稱,當地某糧油店銷售的葵花油酸價不符合國家标準;2023年5月23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8批的食品檢驗不合格的通告,其中内蒙古麻香商貿有限公司生産的小榨胡麻油被抽檢出苯並(bìng)芘,其檢測值超過瞭(le)食品安全國家标準規定的4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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