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學生營養餐補助被挪用於(yú)償還政府債務、基層“三保”等支出,供餐單位違規經營,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供餐,餐食採(cǎi)購招标和供餐監管過程中權力尋租……據日前發布的《國務院關於(yú)202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國家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專項執行中存在諸多問題。
衆所周知,農村營養餐計劃旨在改善學生膳食營養,促進少年兒童健康成長(zhǎng),是妥妥的民心工程。而這次審計報(bào)告披露的營養餐問題堪稱觸目驚心,與這項工程的美好初衷反差極大。
其實,營養餐亂象時有曝光。如有的學校營養餐隻是每人半碗素面條;有的學校套取營養餐夥食費發放教師福利;有的學校營養餐嚴重“缺斤少兩”,19斤精瘦肉複稱8.4斤……就在前不久,河南省信陽市紀委監委還公開通報(bào)3起“營養餐不營養”腐敗(bài)問題典型案例,涉及虛報(bào)、套取、擠占、挪用營養餐專項資金等問題。
可以說,此次審計結果,與平時各地曝光的營養餐亂象呼應,以一種宏觀視角,再次提醒全社會,不能低估營養餐“跑冒滴漏”的可能性,必須将營養餐工程打造爲透明、不打折的“陽光工程”“良心工程”,斬斷那些恣意妄爲的“黑手”。
作爲一項由國家自上而下推動實施的标志性民生工程,營養餐從來就不缺乏規範要求。如2022年10月,多部門聯合制定瞭《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辦法》,再次強調中央财政安排的營養膳食補助資金要設立專門台賬,明細核算,嚴禁克扣、截留、擠占和挪用。
從曝光的案例及這次審計報告披露的情況看,無論是經費挪用、違規經營、偷工減料,還是招投标過程中的權力尋租,都已洞穿相關制度規範,俨然将營養餐當成瞭“唐僧肉”。這也反映出,要讓制度紅線變成帶電的“高壓線”、讓“黑手”無從下手,還需針對性織密織牢監督體系。
如該《辦(bàn)法》要求,教育督導部門要把營養餐實施情況作爲責任督學日常督導的重要内容;财政部門要對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市場(chǎng)監管部門應定期對學校食堂和供餐單位等開展食品安全檢查……但具體實施流程多、責任主體多,隻有促成不同監督部門和監督環節協同聯動、信息共享,才能避免“九龍治水”式尴尬。這其中,提升實施的透明度,殊爲關鍵。
在财政補貼發放上,營養餐計劃有著(zhe)較明顯的縱向監督色彩。但實際上,作爲社會高度關注的民生事項,通過推進全流程公開,爲各方監督創造更好條件,以實現縱向監督和橫向監督的共同發力,覆蓋採購、招投标、監督問責等全鏈條,方能確保不留真空和死角。拿此次審計結果來說,出現問題的相關責任方,就必須公開追責、問責,並(bìng)切實整改。
該《辦法》還明確(què),學校應定期将受益學生名單、人數(次),食堂财務收支情況、食品及原輔材料採(cǎi)購情況、帶量帶價食譜等予以公示;各地各校應結合實際,借助信息化手段,多渠道接受師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這方面的公開與監督體系完善,不能隻停留在表面上,必須落到有約束力的“标配”機(jī)制上來,真正實現向陽光要公正、以公開護(hù)“營養”。
值得警惕的是,此次審計報告還揭示瞭一種新的營養餐“危機”——審計的159縣中,竟然多達66縣都出現瞭将營養餐經費用於償還政府債務、基層“三保”等支出的挪用情況。
這種新的挪用情況占比接近一半,已然提醒,在當(dāng)前地方财政壓力加大的情況下,有效防範地方政府在營養餐經費上“打主意”,愈顯迫切。同時也表明,除瞭(le)加強營養餐經費“專款專用”監督,其他領域的經費保障,同樣值得重視。
無論如何,農村學生營養餐都不能成瞭各方觊觎的“唐僧肉”,任何“缺斤少兩”和“雁過拔毛”都須零容忍。爲實施超10年的營養餐建立有效、健全的監督“防火牆”,也該有更系統性的發力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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