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餘杭法院官微消息,法院當庭宣判,分别以诽謗(bàng)罪判處(chù)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4月30日中午,接到律師告知判決結果的電話時,在東北老家的吳女士長(zhǎng)舒瞭(le)一口氣,對她而言,“被造謠出軌”一事算是真正意義上“翻篇”瞭(le)。
她錄制瞭(le)一段視頻,發上微博,這将是她“最後一次單純因爲案件發聲”,“十個月的維權終於(yú)告一段落,我終於(yú)等來瞭(le)結果。”
上午,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吳女士沒能趕去庭審現場(chǎng)。據餘杭法院官微消息,法院當庭宣判,分别以诽謗(bàng)罪判處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有網友看到判決結果後發私信給她,感到“憤憤不平”,但吳女士並(bìng)不在意最終的量刑,“即使是緩刑,也是對他們的刑事處(chù)罰。”
“我站出來更多地是爲瞭(le)通過法律來認定,造謠、诽謗(bàng)是一個違法行爲。這個案子不是我個人維權的勝利,是所有反對網絡暴力的人一起努力的結果。”吳女士說,她不會接受造謠者的道歉。
2020年7月初,杭州吳女士在一次取快遞的過程中被偷拍,偷拍視頻和被造謠出軌快遞小哥的聊天截圖在網上流傳(chuán)。8月,造謠者郎某某和何某某因诽謗(bàng)他人被餘杭警方行政拘留9日。
2020年12月14日,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瞭(le)吳女士提交的刑事自訴,要求以诽謗(bàng)罪追究造謠者郎某某、何某某的刑事責任。2020年12月26日,據浙江省檢察院通報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事件,郎某某、何某某因網絡诽謗(bàng)他人被餘杭警方立案偵查,自訴案件轉成公訴案件。
法院經審理認爲,考慮到二被告人具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能主動賠償(cháng)損失、真誠(chéng)悔罪,積極修複法律關系,且系初犯,無前科劣迹,适用緩刑對所居住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等具體情況,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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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吳女士在接受新京報(bào)採(cǎi)訪時摘下口罩。視頻截圖
以下是新京報(bào)記者與吳女士的對(duì)話。
新京報:得知判決結果時,你的心情如何?
吳女士:我還在老家這邊,趕不回杭州參加庭審。今天庭審結束後,我第一時間接到代理律師的電話,得知瞭判決結果,一瞬間我覺得整個人都輕松瞭,判瞭之後,可以說明這件事真正意義上翻篇瞭。
這幾天,我一直處(chù)在焦慮中,這個案子多一天沒有結束,它還是會時不時在我腦海中,把我拉回到事發後情緒裏,對(duì)我來說都是一次傷害。
這個結果是在我們設想當中的,我是滿意的。從我最開始提起自訴,我沒有很在意最後對造謠者的量刑,我知道會有一個公正的結果,我站出來更多地是爲瞭(le)通過法律來認定,造謠、诽謗(bàng)是一個違法行爲。
新京報:兩位造謠者當庭都表示向你道歉,你怎麽看?
吳女士:我肯定不會接受,也不會相信他們的道歉是有誠意的。事情過去十個月瞭,他們才來說要道歉,如果是真心誠意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來道歉,他們不會等到現在。道歉是他們的權利,但我也有權利不接受這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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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4日,吳女士在杭州市餘杭區(qū)人民法院拿到立案通知書(shū)。
新京報:自訴變爲公訴後,等待開庭的這段時間,你的生活有一些改變嗎?
吳女士:案子從自訴轉公訴後,我們還是時不時要根據案件的調查過程,配合一些工作,所以一直沒有開始新工作。
我依然會害怕和陌生人接觸,但現在我願意邁出去這一步瞭(le),不會把自己封閉(bì)起來。天氣好的時候會嘗試出去散個步,我還去西湖騎行瞭(le)。
當(dāng)然,我還是會擔(dān)心别人認出我來,雖然現在大家認出我後,大多投以善意的目光,但我會一直想他們是不是看過那個視頻,如果他們來問我,我要怎麽回答。
我不希望自己再被過多關注,但我從沒後悔自己站出來維權,摘下口罩去面對大家。我也會刷這個案子的新聞,去看一下評論。今天看到一條評論說,雖然本能認爲你的做法是對的,但還是感覺你太得理不饒人瞭(le),太較真瞭(le)。我回複說,我們爲什麽要得理饒人,我確(què)實也不需要被理解,因爲其他人很難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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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士近照,她常去東(dōng)北老家的廣場(chǎng)上散步。受訪者供圖
新京報:之前你提到希望通過自己的維權,幫助更多有類似經曆的人,你還在繼續做這件事嗎?
吳女士:現在還有很多人給我發私信,她們遭遇瞭類似的事情,想要維權,但不知道該怎麽做,我都在慢慢回複。因爲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士,我隻能從我的經驗當中,給他們一些幫助、建議。
從交流中我發現,找我傾訴的很多人,她們不一定想要懲(chéng)治造謠者,她們更多地需要一個傾訴的渠道,她們看到我站出來,爲自己維權,所以她們來找我。她們會問我那段時間是怎麽熬過來的,我現在都不敢再去回想瞭(le),因爲太可怕瞭(le)。我是經曆過這些的,所有的感受我最能切身體會。
我現在有時候會(huì)再問一下她們,最近怎麽樣?她們給(gěi)我的反饋挺好的,維權這條路是非常不容易的,但至少她們會(huì)願意慢慢開始新的生活。
新京報:接下來你有什麽打算嗎?
吳女士:雖然我這個案子結束瞭,但是這不是我個人維權的勝利,是所有反對網絡暴力的人一起努力的結果。淨化網絡環境,反對網絡暴力等一系列的事情還在繼續,我還會在這條道路上繼續關注,摸索著去做一些什麽。當然,我並不是一個職業做這些的博主,我隻是希望通過自己的力量,幫到更多的人。
我也開始留心新的工作機會瞭(le),應該(gāi)還會回杭州,如果其他城市有更好的工作機會,我也不會排斥,現在我也在認真考慮搬家的事情。
可能我還是沒辦法很快地融入社會,會遇到一些障礙(ài),已經休整瞭(le)一年,脫離社會一年瞭(le),這個案子對我找工作也可能還是會有一些影響,這些都是未知的。但沒辦法,既然已經這樣瞭(le),我隻能去接受,去面對,剩下的就交給時間瞭(le)。